中国银保监会官网,为进一步提升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能力,切实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功能,银保监会印发《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对于因发生洪水、台风、地震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者火灾、爆炸、交通运输事故等事故灾难,造成或可能造成财产保险损失赔付10亿元以上或人身伤亡赔付2000万元以上或被保险人死亡30人以上或对财险公司业务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灾害事故,银保监会将其列为特别重大财产保险灾害事故,对此将启动国家层面灾害事故处置。
《办法》对财产保险灾害事故等级进行划分,并明确各级灾害事故的统筹应对主体和工作措施。《办法》规定,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质、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,分为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3个等级,分别启动Ⅰ级、Ⅱ级、Ⅲ级响应,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视灾害事故演变调整响应级别。
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此《办法》为进一步建立财险业应对灾害事故处置工作机制,提升财险业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提供了有效保障。
来源: 华夏时报